各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工作部门:
根据学校勤工助学管理相关规定,研工部将于12月初统一发放2022年9月、10月、11月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津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工作部门应于11月30日前如实填写《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津贴发放表》(附件1),为便于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信息顺利导入校财务报账“U8系统”,电子版以“用工单位+9月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发放表”、“用工单位+10月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发放表”、“用工单位+11月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发放表”三个表进行统计命名发至gzmz_yjsyzg@163.com,纸质版(一式一份),每月一份,共三份盖章后报研工部,花溪校区报送至研究生院102办公室,新校区报送至行政楼113室(报送前务必联系杨华亮:18198185847),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,逾期不报视为该部门没有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劳务费用支出项。
2.根据乐动平台APP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津贴发放标准(400元/月·人),各部门务必按照核定的岗位数及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津贴金额,不得自行增加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人数及降低或提高发放标准。
3.因9月疫情期间,部分部门由于特殊工作原因,提前安排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工作的,除了发放表,还需附上部门的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工作情况说明,以便核实信息。
4.根据年底财务处办理财务的时间安排,今年12月份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津贴将于2023年3月发放,请各部门作好解释工作和12月份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考勤与发放表填报工作,并指导督促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根据研工部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认真填写《研究生助管(学生助理辅导员)月工作表》(附件2)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生工作部
2022年11月21日